

昨日下午,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李维波首次对“清华大学跳水队总教练于芬以个人名义要求到国家跳水队执教”一事发表公开申明——“经研究,根据备战工作的总体安排,中心认为目前没有调整国家队教练班子的必要。”在从三方面阐述了 “于芬无望归队”的理由后,李维波对于芬给予跳水队的帮助表示了感谢。
◆理由一:
现有教练队伍完全满足备战要求
雅典奥运会后,经过三年多的系统准备和几次世界大赛的考验,中国跳水队在培养新人、攻克难度、梯队建设、队伍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。去年墨尔本游泳世锦赛上取得了全部10枚金牌中的9枚;世界跳水系列赛的三次比赛中更是包揽了全部的24枚金牌。
目前,中国跳水队正在备战2008年世界杯跳水赛和奥运会。全队上下人员稳定、士气旺盛、结构合理、配合默契,各方面工作进展顺利,备战氛围良好。现有的训练班子来自各省市体育局,是一支团结协作、爱岗敬业、工作勤奋的队伍,经过数次大赛的磨炼以及不断的筛选、调整和充实,这支队伍完全可以满足当前备战和参赛任务的要求。
◆理由二:
调整要以国家队需求为前提
面对百年圆梦的北京奥运会,一些曾经培养过世界冠军的省市队教练员都曾提出过类似的想法,希望能够到国家队直接为奥运会作出贡献。
对于这个问题,我们认为要从备战奥运会的大局出发,以国家队的需要为前提。
◆理由三:
跳水队实行“队委会领导下的领队负责制”
根据国家体育总局《2008年奥运会备战工作组织管理办法》和《2008年奥运会国家队备战工作管理办法》,我们重新修订了《国家跳水队队委会机构与职责》,其中明确规定“国家跳水队队委会是国家队的领导机构,实行队委会领导下的领队负责制。”队委会成员包括中心领导、国家队领导、跳水部领导和主要教练员。
因此,诸如制定、建立管理体系和运作模式,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,制定具体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,人员调整方案等,均要由队委会集体进行研究,并经游泳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最后,李维波对于芬给予跳水队的贡献表示了感谢。本报综合消息
■于芬回应“我不知道这事”
当游泳中心对于芬回归一事发表公开申明时,于芬正在带队训练。“我根本没听说这件事,游泳中心也没人通知我。目前,我还在等着国家体育总局的回复。”
在此前接受采访时,于芬一再强调,自己是向国家体育总局提交的申请,而不是向游泳中心。言外之意也就是,只有总局给她的回复才是“有效”的,游泳中心的申明是不能代表总局的。
据悉,游泳中心在于芬表示打算回国家队后,就联系了清华跳水队,并将初步打算告知了对方。而某网站于近日给于芬做了个专访,正是这个专访迫使游泳中心做出了公开申明。
